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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O催化燃烧设备环保操作规程

作者:济南康尼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7-28 16:37:34

RCO催化燃烧设备环保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操作,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排放。  

 2.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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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原理 

 含有机污染物的废气进入吸附装置,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被吸附装置吸附,成为更清洁的空气。 这部分清洁气体排放到大气中。 吸附装置吸附的大部分有机污染物进入解吸再生区,在此完成解吸再生。 该工艺主要利用高温空气进行解吸再生。 再生后,吸附装置吸附的废气解吸成高浓度有机废气。 这部分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催化燃烧床,有机废气被加热到催化起燃问题以上。 当废气通过带有催化剂的床层时,废气中的VOCs转化为无害的CO2和水,达到去除有机物的目的。  

 四。 一般要求

 1、废气处理设备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2。 废气处理设施保持常温,确保正常运行!  

3。 严禁在车间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  

4、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5. 日常检查制度和台账制度 

 

 1.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检查不得少于每天一次。  

 2. 检查风扇是否正常运行。  

 3.检查管道和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有泄漏。  

 4、旋转吸附装置再生解吸温度是否正常。  (应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的要求,活性炭和活性炭纤维吸附剂,热风温度不高于120℃;分子筛吸附剂,热风温度 不高于200℃)

 5.催化燃烧室温度是否正常。  (具体参考公司废气设计方案,一般温度范围为250℃~400℃)。  

 6.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现场账务记录至少保存一个月。  

 六。 维修及紧急停产排放措施 

 

 1、如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维修负责人应通知生产车间立即采取停产或限产的方法 以减少废气排放。 确保排放的废气得到处理、达标。  

 2、当污染控制设施损坏时,维修负责人应立即通知车间停止生产,停止废气排放。  

3。 当废气设备因紧急情况或设备损坏而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 设备科定期组织对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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